用金屬或其他材料做成的小環,常鑲有寶石,戴在手指上作爲裝飾品、紀念物或護身符,或用作印章
套在手指上的環形飾物。《紅樓夢.第三二回》:「一面說,一面打開手帕子,將戒指遞與襲人。」也稱為「指環」、「約指」。
戒指,是一種戴在手指上的裝飾品,任何人都可以佩戴。佩戴戒指的習俗源遠流長,不同的地方對不同的佩戴方式有着不同的代表含義。材料可以是金屬、寶石、塑料、木或骨質等。
歐洲女性是在14世紀時開始普遍戴戒指的。而把戒指戴在哪個指頭上,也是有說法的,一般戴在食指表示單身;戴在中指上代表正在戀愛;戴在無名指上代表已經訂婚或已經結婚;戴在小指表示不想結婚。還有一點值得我們注意的是,戒指應戴在左手上。